11月7日记者从保定市环保局获悉,为有效削减重污染天气期间的污染峰值,自10月14日起,保定市启动了与北京市同步的机动车每天限行两个号码措施。为巩固目前取得的成绩,进一步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,保障空气质量,保定市制定以下限行措施:
从11月11日起至12月31日,保定市区中心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;清苑区、满城区、徐水区参照执行;其他县(市)及白沟新城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安排。2017年1月1日以后,视空气质量情况再行出台限行措施。对应急、执法、民生、营运及特殊家庭必须用车的,由交警发放通行证通行。(记者杨佳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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